檢方求刑 70 個月 法官判 364 日
前 Google 工程師丁林葳(Linwei Ding)在香港時間 9 月 2 日於三藩市聯邦法院被判入獄 12 個月減一日,另加兩年監管釋放,須賠償接近 19 萬美元及罰款 2,500 美元。檢方原本要求判 70 個月,理由是案情複雜、丁林葳一直設法掩飾行為,而且有必要阻嚇同類罪行。主審法官 Vince Chhabria 在庭上形容他的所為是「有系統、明目張膽地竊取 Google 的財產」,但最終刑期只有檢方要求的約六分之一。

項目 | 數字 |
|---|---|
刑期 | 12 個月減一日(364 日) |
檢方求刑 | 70 個月 |
監管釋放 | 2 年 |
賠償 | 約 19 萬美元 |
罰款 | 2,500 美元 |
維持罪成 | 竊取商業秘密 7 項 |
已撤銷 | 經濟間諜 7 項 |
丁林葳從 Google 網絡搬走了什麼
丁林葳 2019 年 5 月入職 Google,負責提升機器學習所用 GPU 的運算效率,職務上可以接觸超級運算資料中心的機密。由 2022 年 5 月 21 日起,他把 Google 原始檔案的內容複製到公司發出的 MacBook 上的 Apple Notes,再轉存成 PDF 上載到自己的個人 Google Cloud 帳戶,繞過了公司對直接下載的監察。累計逾 2,000 頁機密文件,內容涵蓋 Google 自研的 TPU、GPU 與 SmartNIC 網絡卡,以及調度整個運算叢集的管理系統。
同一時期,他在中國另有身份。2022 年 6 月,北京融數聯智科技有限公司聘他做首席技術官;2023 年 5 月,他在上海自行創辦至算科技並出任行政總裁,目標同樣是做一套叢集管理系統。內部文件顯示,公司計劃把技術賣給中國政府控制的機構。他 2022 年 10 月底至 2023 年 3 月身在中國期間,還出席過為融數聯智集資的投資者會議。
期間有同事替他拍卡出入公司,製造他仍在美國辦公室的紀錄。
日期(香港時間) | 事件 |
|---|---|
2019 年 5 月 | 入職 Google,負責 GPU 運算效率 |
2022 年 5 月 | 開始把機密檔案上載到個人雲端帳戶 |
2022 年 6 月 | 獲北京融數聯智聘為首席技術官 |
2023 年 5 月 | 在上海創辦至算科技並任行政總裁 |
2023 年 12 月 | Google 發現他身在中國仍在上載檔案 |
2024 年 1 月 | FBI 執行搜查令 |
2026 年 1 月 30 日 | 陪審團裁定 14 項罪名全部成立 |
2026 年 8 月 21 日 | 法官撤銷全部 7 項經濟間諜罪 |
2026 年 9 月 2 日 | 判入獄 12 個月減一日 |
七項經濟間諜罪為何在 8 月被推翻
陪審團在香港時間 1 月 30 日裁定全部 14 項罪名成立,七項經濟間諜、七項竊取商業秘密。美國司法部當時把案件形容為全國首宗與 AI 有關的經濟間諜定罪。
到 8 月 21 日,Chhabria 撤銷了全部七項經濟間諜罪。經濟間諜罪的構成要件之一,是被告知道或有意令外國政府得益,而法官認為檢方拿不出足夠證據證明這一點。判詞形容丁林葳的手法「臨時拼湊、雜亂無章而且無力」(原文為 ad hoc, disorganized, and feeble),看上去像邊做邊想,而不是受過訓練的人在執行一個國家層級的計劃。七項竊取商業秘密的定罪則獲維持。
兩類罪名的分別直接反映在刑期上:經濟間諜每項最高判囚 15 年、罰款 500 萬美元;竊取商業秘密每項最高 10 年、罰款 25 萬美元。
判詞為何寫成「12 個月減一日」
判詞寫的不是一年,而是 12 個月減一日,即 364 日,剛好差一日不足一年。
丁林葳是中國公民,2021 年取得美國永久居民身份。美國移民法以「判監一年或以上」作為盜竊類罪行構成加重重罪的門檻,跨過這條線會直接影響居留資格。公開報道未有交代法官為何要這樣寫。
這宗案最後成立的,是一名工程師把公司機密搬走,而不是一宗國與國之間的間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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