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美國司法部於 2024 年 8 月 2 日代表聯邦貿易委員會入稟,控告 ByteDance 與 TikTok 違反《兒童網上私隱保護法》(COPPA)。起訴書指控三項行為:明知有 13 歲以下兒童開設一般帳戶而不予阻止、在所謂「兒童模式」下仍然收集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以及未有履行家長刪除子女帳戶的要求。
訴狀亦披露內部審核流程的粗疏程度。人手審核員平均只花五至七秒,判斷一個帳戶是否屬於兒童。
這並非 TikTok 首次因兒童私隱被追究。2019 年 3 月 27 日,其前身 Musical.ly 與聯邦貿易委員會達成和解,繳付 570 萬美元罰款,當時已是兒童私隱案的最高民事罰則。該份和解令同時附帶永久禁制令、十年宣誓合規報告、紀錄保存責任,以及政府隨時約談公司人員的權力。
和解條款拆解
- 總額 4 億美元,分兩筆支付
- 3 億美元於和解時即時支付
- 1 億美元須待法院正式撤銷 2019 年禁制令後才支付
- TikTok 與 ByteDance 毋須承認任何法律責任
在合規一方,TikTok 向法庭陳述近年已收緊未成年人管控。所有用戶註冊時必須輸入出生日期,可繞過驗證的第三方帳號登入亦已取消。2023 至 2024 年間推行的「Age Gate 100」行動,向未有登記出生日期的舊用戶補問年齡,未回應或自報未滿 13 歲者一律封禁。平台亦以 AI 掃描個人簡介、影片說明、畫面文字、字幕與私訊,尋找疑似未成年的訊號,命中後交由兩層人手複核,每年封禁並刪除數以萬計懷疑未滿 13 歲的帳戶。
值得注意的是,申報文件沒有提供任何準確率數字,既未說明誤封比例,也未交代平台上仍有多少未滿 13 歲的用戶。
撤銷禁令才是重點
司法部同日入稟一份 28 頁的同意動議,援引《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 60(b)(5) 及 60(b)(6) 條,要求法院撤銷 2019 年的和解令。理由是該禁令針對的是一間外資公司在 2014 至 2018 年間的行為,而 2026 年 1 月完成的分拆令 TikTok 美國業務轉為美方控股,屬於足以解除司法監督的情勢變更。案件由加州中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 Otis D. Wright II 審理,聆訊定於 2026 年 9 月 21 日下午一時半,被告一方已同意並放棄口頭辯論。
第二筆 1 億美元與撤銷令掛鈎,等於為這項動議加上一重財務誘因。
不過被撤銷的只是監督機制,不是法律本身。動議文件明言,撤銷不會影響 COPPA、COPPA 規則與《聯邦貿易委員會法》,TikTok 美國仍須全部遵守。真正消失的是那道永久禁制令、宣誓合規報告、紀錄保存責任與政府約談權;日後若再有違規,執法部門要重新提告,而不能直接以藐視法庭處理。
對 TikTok 的意義
4 億美元對一間年收入以百億美元計的平台並非致命數字,但這宗案件的價值不在罰款本身。分拆後的 TikTok 美國需要一份乾淨的合規履歷,而懸在頭上七年的 2019 年禁制令,是它與美國監管機構之間最顯眼的一條尾巴。用一筆一次性付款換走長期司法監督,對新股東而言是划算的交易。
據 Engadget 報道,TikTok 美國合資公司現時由 Oracle、Silver Lake 與 MGX 主導,ByteDance 保留 19.9% 股權。這個持股比例正是司法部主張「情勢變更」的核心依據,也解釋了為何和解與撤銷動議會在同一日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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