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恒大集團創辦人許家印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日就恒大集團與恒大地產判處罰金合共 158.2 億元人民幣,另有 56 名被告被判刑,刑期由一年十個月至十八年不等。
事件背景
恒大曾經是中國規模最大的房地產開發商,2021 年爆發流動性危機時,負債總額超過 3,000 億美元,是全球負債最重的地產商。許家印本人在身家高峰期達 453 億美元,一度是亞洲首富。
恒大違約之後引發連鎖反應,多間同業相繼出事,中國房地產由經濟增長引擎變成主要拖累。許家印在 2023 年底被帶走調查,香港法院在 2024 年頒令恒大清盤,恒大股份在 2025 年於港交所除牌。他在今年 4 月認罪,案件拖到 8 月 20 日才一審宣判,距離恒大爆煲已經接近五年。
判決內容
主審法院是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認定,2016 年至 2021 年期間,恒大集團、恒大地產及許家印持續進行大規模財務造假,虛增資產、隱瞞負債,並透過行賄取得金融機構控制權,違法套取信貸與保險資金。
- 許家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違法發放貸款罪、欺詐發行證券罪、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單位行賄罪、違法運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 恒大集團:罰金 88.2 億元人民幣(約 13 億美元)
- 恒大地產:罰金 70 億元人民幣
- 其餘 56 名被告:判處一年十個月至十八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外電報道普遍只提到 13 億美元這個數字,那其實只是恒大集團一間公司的罰金。連同恒大地產的 70 億元,兩間公司合共被罰 158.2 億元人民幣,約 22 億美元,接近單一數字的兩倍。
造假規模
刑事判決建基於中國證監會 2024 年已經查實的一組數字。證監會認定,恒大地產在 2019 年虛增收入 2,139.89 億元人民幣,2020 年虛增 3,501.57 億元,兩年合共 5,641 億元,折合約 780 億美元。這兩個數字分別佔當期入帳營業額的 50.14% 與 78.54%,即是 2020 年錄得的收入接近八成是憑空做出來的。對應的虛增利潤是 407.22 億元與 512.89 億元。
恒大地產在 2020 年發行了四筆合共 126 億元的債券,2021 年 4 月再發行 82 億元,發行文件引用的正是那兩份載有虛假記載的年報,這就是今次「欺詐發行證券罪」的基礎。以規模計,5,641 億元的虛增收入遠超 Enron 的 6 億美元虛增利潤與 WorldCom 的 110 億美元財務造假,是有紀錄以來最大宗的企業財務造假案。
對市場的影響
判決對恒大的境外債權人幾乎沒有實質意義。沒收的個人財產歸入中國司法程序,罰金由公司支付,兩者都排在境外美元債持有人之前。清盤人自 2024 年起追討資產,公開的回收預期一直維持在極低水平,這宗刑事判決不會改變那個順位。
真正的訊號在境內。北京選擇在房地產連續多年收縮之後才結案,等於把責任明確劃到企業與個人身上,而不是政策本身。對其他仍在債務重組中的開發商而言,這條界線畫得相當清楚:財務造假、虛增資產與挪用資金會被刑事追究,單純的債務違約則不會。八項罪名之中,真正判到無期的是集資詐騙與職務侵佔,不是欠債。
至於購房者,恒大的爛尾樓問題並不會因為許家印入獄而解決。保交樓仍然由地方政府與接管方逐個項目推進,判決處理的是刑責,不是工程進度。市場真正要看的,是這宗案件之後監管會否把同樣的證據標準套用在其他仍未清算的開發商身上。
來源
- 許家印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全部財產 恒大罰款逾 158 億元 — 香港文匯報,載有法院判詞要點
- China Evergrande founder Hui Ka-yan sentenced to life imprisonment —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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