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 年 10 月 19 日法院裁定 ENIAC 專利無效
據美國電腦歷史博物館(Computer History Museum)的「當年今日」紀錄,1973 年 10 月 19 日,一名美國聯邦法官裁定,John Vincent Atanasoff 在愛荷華州立學院的研究早於 ENIAC,並且為 ENIAC 的研發提供了基礎。ENIAC 是 1940 年代在賓夕法尼亞大學建成的電子計算機,此前一直被視為第一部電子數碼電腦,發明人是 J. Presper Eckert 和 John Mauchly。
據維基百科的案件條目,判決由明尼蘇達州聯邦地區法院法官 Earl R. Larson 作出,文件長逾 248 頁。判詞寫明,Eckert 和 Mauchly 的發明,是「從 John Vincent Atanasoff 博士那裏得來」。
一宗專利費官司
據維基百科的案件條目,ENIAC 專利(美國專利 3,120,606)在 1947 年 6 月 26 日申請,到 1964 年 2 月 4 日才獲批。當時持有專利的 Sperry Rand 隨即向其他電腦公司追收專利費,旗下公司最初向 Honeywell 索取 2.5 億美元,開審前降至 2,000 萬美元。
Honeywell 拒絕付款,並在明尼阿波利斯反告 Sperry Rand 壟斷和欺詐,要求法院宣布專利無效。兩宗官司都在 1967 年 5 月 26 日入稟,Honeywell 早幾分鐘入紙,案件因此在明尼蘇達審理。
當時聯邦法院歷來最長的審訊
據維基百科整理的案件資料,審訊由 1971 年 6 月 1 日開始,到 1972 年 3 月 13 日結束:
項目 | 數字 |
|---|---|
庭上作供 | 135 天,77 名證人 |
書面證供 | 另外 80 名證人 |
審訊紀錄 | 20,667 頁 |
Honeywell 呈堂證物 | 25,686 件 |
Sperry Rand 方呈堂證物 | 6,968 件 |
雙方訟費合計 | 逾 800 萬美元 |
這是當時美國聯邦法院歷來最長的審訊。
一次五日的參觀成為關鍵
據維基百科的案件條目,Atanasoff 和研究生 Clifford Berry 在 1939 年造出 Atanasoff–Berry 電腦(ABC)的原型。Mauchly 在 1940 年 12 月聽過 Atanasoff 的講座,1941 年 6 月再到愛荷華州 Ames 花了五日研究這部機器,同年 9 月更寫信問 Atanasoff 可否造一部用上這部機器部分特點的電腦。
ABC 從未申請專利,亦沒有公開發表或示範,後來更被拆掉,這解釋了為何 Atanasoff 的貢獻長期無人知曉。法官最終以多項理由裁定 ENIAC 專利無效,包括發明人在申請前一年以上已公開使用,以及發明源自 Atanasoff。
判決為何少人留意
據 IEEE 電腦學會的電腦先驅資料,Larson 法官在判決中宣布 Atanasoff 是電子電腦的首位發明人,並寫明 Eckert 和 Mauchly「並非自行首先發明自動電子電腦」。
判決與水門案的「星期六晚大屠殺」在同一個周末,因此新聞幾乎無人留意。據維基百科的案件條目,Atanasoff 獲承認為「電腦之父」的過程十分緩慢,ENIAC 是否源自 ABC 的爭論,此後主要在電腦史期刊《IEEE Annals of the History of Computing》延續。
來源
- October 19: Atanasoff Judged Official "Inventor" of Computer(Computer History Museum)
- Honeywell, Inc. v. Sperry Rand Corp.(Wikipedia)
- Computer Pioneers: Earl R. Larson(IEEE Computer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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