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德萊恩在盟情咨文親口劃出兩條年齡線
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周三(16 日)在法國斯特拉斯堡向歐洲議會發表年度盟情咨文,宣布委員會周四(17 日)提出 EU Kids Act,表示「13 歲以下不得用社交媒體,15 歲以下不得有個人帳戶」。她又指,13 歲至未滿 15 歲的兒童只可使用由家長開設及監管的「迷你帳戶」,功能及使用時間受限;15 至 18 歲則由平台承擔「安全設計」的義務。
年齡 | 馮德萊恩公布的規定 |
|---|---|
13 歲以下 | 不得使用社交媒體 |
13 歲至未滿 15 歲 | 只可用家長開設及監管的迷你帳戶,功能及時間受限 |
15 至 18 歲 | 可有個人帳戶,平台須履行安全設計義務 |
一名比利時 14 歲女生的個案
馮德萊恩在演說中提到比利時 14 歲女生 Oléa 的個案,並改用法文讀出其母親的話:「沒有這些無處不在的網絡,我的女兒還會在這裏。」翻查資料,Oléa Orban 8 月 17 日在列日附近的 Flémalle 輕生,其母事後才發現女兒在社交媒體上遭受欺凌,比利時聯邦數碼事務部長 Vanessa Matz 七日後提出跨聯邦反網絡欺凌計劃。馮德萊恩又指,歐洲青少年每日花四至六小時看熒幕,家長看到的代價是失眠、焦慮以至自殘。
與周一流出的文件有何不同
《Politico》及《彭博》周一(14 日)引述的委員會文件,以 15 歲為自主帳戶的年齡線,13 歲以下的帳戶由家長開設及管理(本站周一報道)。馮德萊恩的講法把 13 歲以下收緊為完全不得使用,並首次把「舉證責任倒轉」寫進政策,指「平台必須證明自己是安全的」,她形容重點在於「何時及如何容許社交媒體接觸未成年人」。她列出三件「不必接受」的事:成癮功能、兒童被推向愈來愈極端的內容,以及女孩的相片被用作 AI 生成的性化圖像。
違規罰款可達全年營業額 6%
據《彭博》9 月 15 日報道及法新社引述文件,平台違規可被罰款最多達全年營業額的 6%,與《數碼服務法》(DSA)的罰款上限看齊。文件亦要求社交媒體及影片分享平台在用戶開戶時核實年齡,遊戲平台則須在下載前核實,可使用歐盟統一的年齡核實應用程式或獲批准的成員國方案。文件同時禁止對兒童使用無限滾動、人為推送通知及部分獎勵機制等「成癮設計」,執法開支由向平台徵收的監管費用支付。
秋季再推《數碼公平法》
馮德萊恩指成癮設計傷害的不只是未成年人,委員會將於秋季提出涵蓋所有用戶的《數碼公平法》(Digital Fairness Act)。EU Kids Act 由馮德萊恩與負責科技主權的執行副主席 Henna Virkkunen 周四(17 日)正式公布後,仍須經歐洲議會及代表成員國的歐盟理事會通過才生效,委員會發言人 Olof Gill 早前已證實公布日期。翻查資料,澳洲國會 2024 年 11 月通過法例禁止 16 歲以下人士使用社交媒體,馮德萊恩在演說中亦點名參考澳洲。




No comments yet
提交留言即表示你已閱讀我們的私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