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批准大部分和解條款
美國時間 2002 年 11 月 1 日(星期五),美國聯邦地區法官 Colleen Kollar-Kotelly 批准 Microsoft 與美國司法部達成的大部分反壟斷和解協議,駁回由 9 個州和華盛頓特區組成的聯盟指條款太寬鬆的主張。據 PBS 報道,她在判詞中寫道,法院信納雙方達成的和解符合公眾利益。
和解要求 Microsoft 不得參與可能損害競爭的獨家交易,要容許電腦製造商和用戶移除部分 Microsoft 圖示,向對手提供資料,協助它們的產品與 Windows 作業系統兼容,並對電腦製造商採用統一的合約條款。Kollar-Kotelly 刪去了由獨立監察員組成委員會、評估 Microsoft 守規情況的要求,改為由 Microsoft 董事會成員組成企業合規委員會。
由「一分為二」到和解
PBS 報道指,法官 Thomas Penfield Jackson 在 2000 年 4 月裁定 Microsoft 非法維護其電腦作業系統的壟斷地位,違反反壟斷法,同年 6 月更下令把 Microsoft 一分為二。上訴法院一年後推翻拆分令,把案件交給 Kollar-Kotelly 決定補救措施。Microsoft 其後與司法部及 18 個入稟州份中的 9 個達成和解,其餘州份則要求更嚴厲的懲罰。
PBS 引述路透社報道,裁決公布後,Microsoft 股價在盤後交易上升 1.74 美元,至 54.74 美元。
司法部稱是消費者的勝利
美國司法部同日發表聲明,指裁決確認和解全面而有效地處理 Microsoft 的不法行為,是消費者和企業的重大勝利。聲明又指,Microsoft 已修改授權做法,容許電腦製造商以對手的中介軟件取代 Windows 內置的同類產品,並修改了 Windows XP。
麻省其後繼續反對和解。據 NBC News 引述美聯社報道,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在 2004 年 6 月 30 日以 6 比 0 一致通過和解,駁回麻省指制裁不足的反對。上訴法院稱讚容許電腦製造商隱藏 Microsoft 內置網頁瀏覽器的條款,在判詞中寫道:「我們說,做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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