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紐約市第二居所稅由市長馬姆達尼推動,針對在紐約市以外另有主要居所的業主。第一階段涵蓋估值 US$100 萬或以上的共管公寓與合作公寓單位,以及估值 US$500 萬或以上的獨立屋,按年徵收。稅制分級累進:估值 US$100 萬至 US$300 萬的部分徵 4%,US$300 萬至 US$500 萬徵 5.25%,US$500 萬以上的部分徵 6.5%。
特朗普在社交平台發文,形容這項政策是危險的政治實驗,指成千上萬人正在逃離紐約市,佛羅里達、德州等州份反而因此受惠,又把塞車收費一併點名,稱自己作為總統難以坐視不理。他表示現屆政府正在研究聯邦層面有沒有阻止的法律途徑,但未有交代具體循哪條路走。
數據解讀
- 稅率:US$100 萬至 US$300 萬部分徵 4%,US$300 萬至 US$500 萬徵 5.25%,US$500 萬以上徵 6.5%
- 市府原先估算新稅全年可為預算帶來約 US$5 億收入
- 紐約市主計長 Mark Levine 辦公室估算,計及轉租與業主行為改變後,實收介乎 US$3.4 億至 US$3.8 億
兩個估算之間的落差,來源正是行為改變。面對按年徵收的持有成本,業主可以把單位出租、放盤,或索性把主要居所遷入紐約市。最後一種選擇對市府其實有利:非居民一旦成為居民,就要繳納紐約市個人入息稅,稅基反而擴大,這也是支持者眼中新稅的真正目的。
至於特朗普所講「收得少過流失」,目前並沒有公開統計支持已有數以萬計業主因這項新稅遷離紐約。跨州遷移的長期趨勢確實存在,但把它全數歸因於一項今年才推出、而且尚未實際開徵的稅項,缺乏根據。
法律戰早已開打
一批業主入稟挑戰新稅,法官在 8 月 10 日下令暫停推行,紐約市表明會提出上訴。換言之,在特朗普談論聯邦介入之前,這項稅已經被法院程序卡住,真正決定它命運的是訴訟結果,而非白宮的表態。
聯邦政府能否直接干預一項市級財產稅,本身存在疑問,目前亦未有清楚說明華府正循哪條法律途徑處理。可資參照的是塞車收費:特朗普政府今年較早時以撤回聯邦批准的方式叫停該計劃,靠的是計劃本身需要聯邦運輸部門背書這項槓桿。第二居所稅並沒有同類的聯邦審批環節,因此同一套做法難以照搬。
對市場的影響
對紐約豪宅市場而言,短期內真正的變數是法院而不是白宮。稅項一日未解禁,估值 US$100 萬以上的公寓交投就會停在觀望狀態;一旦上訴得直恢復徵收,一個 US$100 萬的單位持有成本按年增加約 US$4 萬,對以紐約作為第二居所的海外及跨州買家最為直接。
更闊的一層是政策風險本身。當一個城市的稅制可以在數星期內由推出走到被法院叫停,再走到聯邦揚言介入,資產定價就要為這種不確定性讓路。這場拉鋸的結果,亦會成為其他高稅城市考慮同類稅制時的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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